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教工团支部工作制度(2020年12月修订版)
发布时间:2020年12月01日 来源: 党支部

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教工团支部工作制度

总则

一、团委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。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,发挥集体领导作用。团内重大问题,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,通过团委会讨论、研究,作出决定,并向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进行汇报。委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工作。

二、团委会议:由团委书记负责主持召集,传达中心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,检查团的工作及活动情况,布置工作计划,负责研究审批基层单位呈报改选支部委员的请示报告,审批新团员及对违纪团员的处理。

三、学习培训制度:团委委员和团支部书记定期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党对共青团工作的指示,学习团章、团的工作方法和先进经验,探讨新时期青年特点,分期分批对团干部进行培训,提高团干部的理论素质。

四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经常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,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技能,建设有学校特色的一支青年主力军和突击队。

五、团组织的基本任务,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年职工,努力把青年职工培养成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新一代,使之能够担负起中心发展的重任。

六、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,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全面活跃团的工作,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方面的要求,为深化中心改革服务,为中心文明进步服务,为青年成才服务,力求人才效益、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的统一。

七、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直接领导,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。同时接受行政领导的指导和帮助。

 

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教工团支部工作职责

学校教工团支部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。

一、引导青年职工正确认识改革,积极投身改革,促进改革的健康发展;

二、经常对青年职工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教育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、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、社会主义道德教育、民主和法制纪律教育。

三、教育引导青年职工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,妥善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,同一切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现象作斗争;

四、了解、研究青年职工的思想和需求,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,调动和保护青年职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
五、贯彻中心管理决策,服从中心统一指挥,带领青年职工积极开展青工创新创效,争创青年文明号,争当青年岗位能手,为提高青年素质、提高业务水平、促进中心发展作贡献。

六、组织青年职工开展技能竞赛,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。

七、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,倡导新风正气。

八、根据团章规定,团委会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,向团员大会报告工作,选举新的团委会。

九、加强团费收缴使用管理,指定专人负责,及时按规定上缴。

十、每年年初根据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,制定本年工作计划,安排活动内容。

十一、引导青年教师正确认识改革,积极投身改革,促进改革的健康发展。

十二、配合师训部组织青年教师开展技能竞赛,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。

十三、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,倡导新风正气。

十四、了解和反映青年教师的意愿,维护青年教师的合法权益。

十五、协调优化外部环境,积极培养和选拔青年典型,有计划的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。

十六、督促团员履行义务,保证团员行使权力,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十七、配合学校党支部,表彰先进团员和青年教师。

十八、支配按规定留用的团的活动经费。

 

 

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关于加强教工团支部的自身建设

一、建设好团的各级领导班子,坚持民主集中制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正常的工作秩序,实行科学管理,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,充分发挥团结教育强年的核心作用。

二、通过多种途径培训团的干部,提高团干部素质。

三、督促团员履行义务,保证团员行使权力,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四、了解和反映青年职工的意愿,维护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五、协调优化外部环境,积极培养和选拔青年典型,有计划的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。

六、开展适应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娱、体育等活动,活跃业余文化生活,促进青年职工身心健康发展。

 

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教工团组织生活制度

 

一、组织生活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,每次不少于30分钟,利用业余时间进行,也可视工作情况作相应调整,形式可以多样化。

二、组织生活内容事先要充分准备,以保证质量。

三、团员参加组织生活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缺席,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,必须经由团支书同意并请假,方能有效。对每次组织生活,团支部必须做好考勤。

四、团员一年组织生活出勤率不应低于70%,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,视情节轻重按照《团干部、团员考核管理制度》给予团内处分。

五、团支部做好组织生活记录,并向学校党支部汇报,并作为党支部对团支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。

 

 

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教工团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
 

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即教工团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,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,经常召开支部委员会,并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;严格按照有关要求,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。

团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与团小组会的内容依据团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责,围绕党支部、团支部的工作部署,结合实际,坚持“规定”内容和“自行”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进行,围绕学校“立人教育”中心思想,通过多种形式,广泛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思想作风教育。

党支部要把握教工团支部的政治方向,保证团组织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讲团课要从实际出发,紧密结合团员的思想实际,有其针对性。团课每年不少于两次。团课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团章的基本内容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、光荣历史和传统,以及根据团支部的安排布置贯彻落实具体的决议和工作要求。

一、支部团员大会。

支部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团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。召开支部团员大会,目的在于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,使团员以主人翁的姿态参加支部生活,对支部工作民主地发表意见,批评缺点,提出建议,监督团干部和上级机关工作,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。凡是涉及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关系全体团员的重要事情,都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来决定。支部团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,由本届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。

二、支部委员会。

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,它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精神,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,是团支部的核心。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,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,学校党支部派人参加会议,共同商议工作。

三、团小组会。

团小组会是团支部为便于对团员进行教育、管理和开展活动而根据校区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活动单位。是团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,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。在团支部领导下工作,不需上级团组织批准。团小组会在支委会领导下工作。团小组会是组织团员贯彻落实支部团员大会,支部委员会决定、决议,开展经常性团内活动的会议。团小组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。团小组会的内容:组织团员完成支部安排的针对团员青年开展的学习教育、志愿服务实践等活动。

“三会”的召开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记录。

四、团课。

团课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有效措施,是对教工团员进行团的基本知识、理想信念、组织纪律观念、道德风尚等方面教育的有效形式。团课可以和加强“青年党校”建设相结合,充分用好“晋习社”和“立人讲堂”线上线下学习载体,对团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、党的方针政策宣传,以及提高师德师能的学习。团课每学期至少一次。团课的授课人可请学校的党政领导担任,也可由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担任,也可由教工团干部担任。

 

 

 

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教工团支部学习制度

 

教工团支部学习制度是学校创建学习型团组织,提高团干部、教工团员自身素质的必要途径,各团支部、教工团员要严格贯彻落实学习制度。

一、党团共同学习制度。

学习对象:教工团支部支委委员和党支部支委委员。教工团支部与党支部共同学习,每学期学习不少于十学时。

学习内容:主要是时事政治理论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教育政策法规、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文章。

学习过程中要求认真做好记录,并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讨论、发言,认真写好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,每年组织学习党团心得交流活动,有利于提高学习效果。

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审阅。

二.支部委员学习制度。

支部委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。一般与团支部支委会同时进行,也可另行安排时间。

学习内容:主要是时事政治理论,党的各项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上级相关文件精神,教育形势任务教育,团章及和共青团工作有关的政策、条例和规则。

党支部宣传委员参加学习。

三.其他学习制度。

教工团支部可组织全体教工团员进行不定期的集中学习。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不同的学习兴趣小组,制定相应的学习制度,定期开展学习活动。如对教育专业知识、教育教学专业技能的学习;以及其他健康的兴趣学习等等。

 

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教工团推优工作制度

 

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,简称“推优”。推优工作是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需要,是加强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环节,是培养青年人才的有效途径,让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,让推优对象成为学校干部人才梯队建设的重要来源。推荐对象主要是团的干部和青年骨干教师。

一、推优工作的原则。

1、自下而上。

教工团支部是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。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应按照团员大会评议、支部考核上报、团支部审核推荐的顺序进行。

2、集体决定。

对于推荐对象的确定,团支部要经过支委会或团员大会集体讨论通过,形成考察意见和推荐决定。

3、动态培养。

团支部对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青年,要落实培养教育措施,指定联系人。组织其参加《党章》学习和有关党、团活动。每半年考察一次,及时提出帮教意见,以使其达到入党的要求和标准。

4、党团衔接。

一是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支部推荐。

二是团支部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的要求和意见,主动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,争取党支部的支持和指导,把推优工作纳入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序列,由党支部统一部署。

二、推优工作的程序

推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:

1、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或支委扩大会。

介绍培养考察对象的情况,进行民主评议,提出初步推荐对象。

2、确定推荐名单。

团支部在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,在征求党支部意见的情况下,确定推荐名单。

3、向学校党支部推荐。

团支部对推荐对象做进一步考察审核,签署意见后向所在党支部推荐。

三、推优工作的步骤

1、教育引导阶段

是指通过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,提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觉悟,引导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分子主动向党组织靠拢,递交“入党申请书”之前的这一阶段。

2、培养考察阶段

对于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,团支部要加强对其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,以及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的教育。

团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,同他们谈心,及时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,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。对培养对象在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。

培养对象每季度需向所在团支部递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思想汇报,再由团支部直接或通过团支部转交党支部。

3、确定推荐名单

团支部要及时将培养情况和考察意见向党组织汇报,根据党支部当年发展计划,按照“注重质量,不求数量”的原则,最终确定推荐名单。

4、正式推荐

团支部在进行集体讨论,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,正式向党支部推荐。

推荐工作一般每年一次,也可按党支部的要求随时推荐。

四、相关后续工作

党支部对团组织所推荐对象通过政审、座谈等形式进行全面考核,并在党支部发展党员大会上表决通过,最终决定是否予以发展。

未被发展的团员,针对存在的问题,团组织要积极帮助其提高认识,及早纠正,尽快符合发展标准。

 

 

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团费收缴及管理制度

 

团费收缴及管理是团的一项基础工作,按期缴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。

一、团费收缴标准按照上级团组织相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团费收缴按季度进行,于每季度末以团小组为单位收齐上缴团支部。

三、团费的收缴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。

四、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,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,可不交纳团费,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。

五、新入团的团员,应该从团支部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那个月起开始交纳团费。

六、根据《团章》规定,在留团察看期间的团员仍应按规定交纳团费。

七、团员没有正当理由,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就认为是自行脱团。经团支部核实无误,提交团的支部大会决定除名,并上报上级团的委员会请予批准。

八、团支部留用团费和上缴数额根据上级团组织规定操作。

九、团费主要用于团员教育、团干部培训、团内表彰及宣传等活动。